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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二手车电动三轮车_济宁二手车三轮车

tamoadmin 2024-07-05 人已围观

简介1.教你如何鉴别事故车性质定义二手车的定义直接关系到所涉及车辆的使用范围,在某种程度上也关系到二手车评估体系的科学性和市场交易的规范性,所以有必要给出明确的定义。定义依据2005年10月1日,由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二手车流通管理法”正式实施。此办法总则的第二条,对二手车定义为:二手车是指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国家制度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

1.教你如何鉴别事故车

济宁二手车电动三轮车_济宁二手车三轮车

性质定义

二手车的定义直接关系到所涉及车辆的使用范围,在某种程度上也关系到二手车评估体系的科学性和市场交易的规范性,所以有必要给出明确的定义。

定义依据

2005年10月1日,由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二手车流通管理法”正式实施。此办法总则的第二条,对二手车定义为:二手车是指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国家制度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即原农用车)、挂车和摩托车。

适合人群

价格便宜是二手车最大的卖点。用相同购买新车的钱可以买到高一个档次的二手车。因此,从降低购车成本的角度,普通大众购买二手车不失为更加明智的选择。还有些初学驾驶者,刚拿了驾照但技术不过硬,也不妨先买台二手车练练手。对于那些希望体验新鲜感觉的汽车发烧友们,二手车更是不二的选择。

购买优势

1、经济实惠

二手车一般都不是时下车市最新的车型,一般要落后两年,同一品牌同一车型的二手车,晚买一到两年,就可以省掉几千元钱。另外,随着油价的上涨,市民出行成本不断加大。如果市民经济不是很宽裕,买车只为了代步,买台二手车还是很划算的。

2、折价率低任何一辆汽车,只要在车管所登记落户后,不管你用还是不用,或者你用多还是用少,它每一年的价值都在不断下降。一般来说,一年后要贬值20%,两年后要贬值35%,三年后贬值达50%。据公平价二手车评估统计,越是高档车折价率越大,每年折价率会高达1万多元。如果您要买台二手车,就相当于别人在给自己的折价率埋单,买一台新车的钱,可以买两台不错的二手车,即使你用了几年后,再将车卖掉,也不会赔多少。在公平价搜索二手车的品牌车型都会有准确的车辆估值报告。

3、刮碰不心疼不少买车的人都是新手,通常被戏称为“马路杀手”,由于驾车经验、驾驶技术不足,在路上难免会刮刮碰碰,如果是新车碰一下就得喷漆、维护,累加起来这也是不小的一笔费用。而买台二手车,即使发生刮碰,这种心疼的感觉也会小很多。小刮小碰只要无伤大雅,就能将就着用,等毛病大了,给车做一次大的翻新、美容就可以了。

4、零件好配买台新上市的车,一旦出现故障,一般会出现跑了很多地方汽车零配件仍难买到的情况,但如果买台二手车,就不再用为买汽车零配件难而担心。因为一般的二手车都是两年以前的车型,针对该车的零配、美容、保养等汽车服务行业已经非常健全和成熟,有关汽车的配件也比较充足,车主一般都不用再为买不到汽车配件而四处奔波。

5、冷门车二手车车子分热门车型和冷门车型,热门车型和冷门车型在市场上的折价率也不一样。同样针对热门和冷门车子以后的保养价格也不一样,包括配件的购买。所以建议大家买车买热门车型。当然冷门车子价格更便宜。

教你如何鉴别事故车

一、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_

一是明确实施范围。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自2020年11月20日起全国统一实施,适用于内地居民和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初次申领、增驾摩托车驾驶证,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

二是规范材料审核。1、对内地居民申请驾驶证的,在审核申请人身份证明时,只审核居民身份证,不再审核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2、对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只审核港澳台居民居住证。3、对未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外国人申请考领驾驶证的,仍按原规定审核相关证明凭证。

三是严格规范考试。要严格按照考试内容和评判标准组织实施考试工作,不得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考试标准,严防因考试不严格形成“考试洼地”。摩托车驾驶人理论考试应当采用计算机考试系统进行,对于开展下乡服务等考试的,报总队批准后可以使用由计算机考试系统生成的纸质试卷进行考试。要积极推行摩托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计算机评判,确保考试评判标准统一、管理规范,总队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省(区、市)推行时间。要配备身份证读卡器或者人脸识别等身份认证设备,落实考试过程全流程监管,考试场地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安装音视频监管系统。

四是加强业务监管。总队、支队要建立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研判机制,加强异地考试业务分析、预警、通报、核查。县级车管所开展摩托车考试的,大队要加强队伍和业务监管,承担考试业务监管主体责任。要重点关注异地人员考试量明显增加、异地人员考试合格率偏高、驾校招生异地学员数量偏高、异地考领驾驶证后短期内转出数量偏多等情况,对异常问题及时核查、严格问责。

二、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

一是做好配套保障。要抓紧做好经费、设备、人员等保障,确保软硬件配备到位,工作流程调整到位,业务人员培训到位。1、开展摩托车转籍业务的县级车管所要按要求配备配齐高拍仪、扫描仪等设备,并做好设备、系统全流程测试工作,保障转籍业务顺利开展。2、要按照档案电子化管理要求,提前开展摩托车档案电子化工作,对新注册登记摩托车档案资料全面实行电子化管理。3、要按照《机动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工作规范》要求,细化工作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对市级、县级、登记服务站等各类服务网点人员开展培训。4、所有地市要按规定时间完成综合应用平台和互联网服务平台升级,启用摩托车转籍专门模块,并开展全流程业务模拟测试,确保业务正常办理。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摩托车转出地、转入地总队、支队、大队及车管所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对电子化档案转递不及时、资料不完整、与实车不一致等问题,要及时沟通、及时响应、及时反馈、及时解决,最大限度便利群众。除属于被盗抢骗、走私、非法拼(组)装等嫌疑车辆或者转籍摩托车档案无法补全的,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严禁退档。对于实行摩托车限购的地方,按照当地政府相关政策规定实施。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要严格落实工作要求,严禁因两地间沟通不畅、协调不力、推诿扯皮导致群众来回跑,严禁对信息系统异常、数据传输错误等不及时处置,推卸责任,造成群众不便。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指定或变相指定采购厂家品牌的高拍仪、扫描仪等设备,一经发现,严肃调查、严肃追责。

三、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

一是明确实施范围。1、该措施适用于本省户籍居民在省(区)内异地办理注册登记业务。2、该措施仅适用于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新车的注册登记。3、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措施自2020年11月20日先行在内蒙古、江西、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陕西、甘肃等12个省(区)试点实施。4、对于已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仍需按当地政策执行。

二是规范材料审核。1、对户籍地在本省(区)内的内地居民跨地市申请的,只审核居民身份证,不再审核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2、对持有本省(区)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只审核港澳台居民居住证。3、对未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外国人申请的,仍按照原规定审核相关证明凭证。

四、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

一是明确实施范围。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165号),部署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台州、山东济宁、广东、四川成都、陕西西安、青岛、厦门试点推行二手车出口。按照通知要求,二手车出口企业所在地在试点省市的,企业可以在全国从事出口车辆的收购,涉及出口车辆的转移登记、核发临牌业务在全国均可以办理。

二是规范转移登记。对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机动车申请转移登记的,机动车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查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待出口”事项,收回原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核发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再发放正式号牌和行驶证。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一致,但最长不超过60日。

三是规范异地办理。对二手车出口企业所在地与二手车登记地不一致的,由登记地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返回企业所在地办理机动车转入,机动车档案由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留存。

四是规范注销登记。在办理二手车海关出口通关手续后2个月内,企业凭出口报关单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凭证,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二手车出口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出口报关单等凭证已实现信息联网核查的,免予提交纸质凭证。

五、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

一是明确实施内容。1、扩大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以内的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检范围,将6年以内的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2、优化检验周期。对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检验周期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对10年以上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仍然按照原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即10-15年的,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一次。

二是明确检验要求。调整以后,对于9座以下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使用年限不满10年的,仅需上线检验2次;对10年以上的,仍然按照原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即10-15年的,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一次。

三是明确适用车型。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非营运大型轿车,但其中面包车不属于免检车型。对于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也不适用该措施,仍应按原规定周期检验。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上线检验。

四是明确办理程序。对于6年以内的免检车辆,每两年需要定期检验时,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按规定核发检验标志。对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检验合格后核发检验标志。

五是加强提示告知。各地要做好改革后车辆检验周期的宣传解读,按规定通过短信、交管“12123”手机APP等方式开展点对点提示告知,提醒群众及时办理车辆检验、按规定申领检验标志,按规定购买交强险、缴纳车船税。

六是加强执法检查。要加强对车辆违法改装、未按规定办理检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路检路查,发现存在违法改装的,严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和第一百条、《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

七是配合环保检验。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安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要求,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应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免于安全检验上线检测的车辆不进行排放检验。自2020年11月20日起,对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排放检验周期与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免于安全检验上线检测的车辆不进行排放检验。

六、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

一是明确实施范围。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适用于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或者临时驾驶许可,也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_

二是做好配套保障。为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在考领驾驶证报名时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测试的形式通过机动车驾驶理论考试系统,测试的内容和题目由部局统一提供,每次测试由系统随机抽取20道题,包括10道选择题和10道判断题,测试时间为20分钟。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测试通过的受理报名,未通过的可以在三个月内补测两次,测试成绩三个月内报名有效。

三是严格老年驾驶人管理。对70周岁以上人员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要严格审核申请人身体条件证明等情况。要严格按考试内容和评判标准进行考试,不得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考试标准,确保其符合安全驾驶条件。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要按规定每年进行体检,对未按规定体检的,车辆管理所要通过短信、微信、12123平台等加强点对点提示告知,督促其按规定体检,确保驾驶安全。

七、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

一是降低申请年龄。调整以后,AB类驾驶证的申请年龄为: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驾驶证的年龄下限分别为22周岁、22周岁、20周岁、20周岁、20周岁,年龄上限均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需要提示的是,AB类驾驶证的使用年龄上限也为60周岁,对临近60周岁(56周岁以上)人员申请考领驾驶证的,需要书面告知申请人达到60周岁的将注销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提示慎重考领增驾,书面告知书经申请人签字后存档。此项措施也适用于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

二是优化增驾条件。1、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调整为二年以上,已取得驾驶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调整为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调整为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2、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调整为二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3、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调整为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是严格规范管理。各地要严格按考试内容和评判标准进行考试,不得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考试标准,严防因考试不严格形成“考试洼地”。对于部分地市尚未设立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场的,总队应当安排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人就近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总队、支队要建立大中型客货车考试业务研判机制,加强对异常业务的分析、预警、通报、核查。

八、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

一是明确实施范围。初次申请、增加准驾车型,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体检证明等驾驶证业务的,可以到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体检。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其身体条件证明仍适用原来的规定。地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规范业务办理。办理驾驶证业务时,各地要加强对身体条件证明的审核,对医疗机构、体检机构出具虚假身体条件证明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停止认可该医疗机构、体检机构出具的证明,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查,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

三是做好配套保障。要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作配合,积极推动与医疗、体检机构信息联网,通过互联网传递申请人身体条件证明,进一步方便申请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九、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

一是明确实施范围。普通驾驶人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驾驶人需持有C2类及以上驾驶证;2、驾驶车辆仅限于上肢残疾人专用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3、驾驶人员限于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

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在符合安全驾驶条件下,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为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提供便利,不得以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进行处罚。对与残疾人无关或者以营利为目的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的,调查核实后,不予相关通行便利。

三是加强宣传告知。要加强宣传提示,该措施是为了便利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共用车辆,方便残疾人家庭出行,不得以营利、逃避监管等为目的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

十、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

一是明确服务范围。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校车、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等道路运输企业注册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用户后,可以查询本企业名下机动车的状态、检验有效期及其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聘用驾驶人的驾驶证状态、累积记分、驾驶证有效期等信息,以及推送给企业的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通报抄告、通知公告等信息。

二是组织做好企业备案。要在摸排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底数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对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辖区内企业台账信息进行核对清理,核实系统中道路运输企业备案信息以及企业用户注册账号信息。对于未备案或者未注册的,要积极引导企业进行信息备案、用户注册,对于已备案但企业实际不存在的,要及时清除企业备案和用户注册信息。

三是推进应用企业安全管理功能。在推出互联网服务平台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的同时,部局升级优化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重点客货运企业管理功能,实现两个平台数据互通、业务协同。各地要组织学习掌握系统中重点客货运企业相关信息查询、统计、巡检、约谈、通知公告等管理功能,建立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分析和管理工作机制,依托系统新功能开展日常源头管理工作,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提高所属机动车的检验率、报废率和违法处理率,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和学习率。

四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要向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广泛宣传推出的互联网新服务,介绍信息查询提示服务的目的和意义,讲解查询提示服务的流程、内容及功能,推动企业开展信息备案、用户注册、机动车/聘用驾驶人信息备案、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查看、通报/抄告签收、交通违法/事故信息查询等工作,便利企业加强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减少企业运营风险。

五是推进部门信息共享。要按照《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数据接口技术规范》,积极协调本地交通运输部门接入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车辆运输许可、道路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处罚等信息,协调本地安监部门接入道路运输企业处罚信息,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形成协同监管合力。

十一、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

一是明确交通安全记录内容及实施范围。驾驶人安全记录内容包括:驾驶人驾驶证简项信息,近三年内的交通违法、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更记录,当前及最近连续三个完整记分周期内满分记录,支持用户按需选择记录内容下载、打印。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查询、下载后,全国任意地均可使用。

二是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动应用。要积极协调本地交通运输部门,通报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的功能作用、核查方式,逐步取消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驾驶人交通安全纸质记录单,建立联动应用工作机制,方便驾驶人申请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中出示、使用。

三是积极拓展社会应用场景。要组织面向社会群众和道路运输企业、汽车租赁企业等社会企业机构开展广泛宣传,介绍服务措施内容和使用“交管12123APP”查询、出示、下载打印记录凭证的流程方法,积极拓展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的社会应用场景,方便驾驶人在工作应聘、租车、企业安全管理等场景中使用,积极倡导驾驶人文明守信、安全出行。

四是做好运维保障。系统功能上线前,要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及时维护安全驾驶记录专用章等。系统功能上线后,要做好系统运维保障,组织专人加强系统监测,通过窗口、网络、电话、公众号等渠道,及时收集、解决群众反馈问题意见,确保系统服务安全性、稳定性和高效性。

十二、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一是明确业务应用范围。本次试点将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启用除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以外车型的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核查到交强险信息的,群众可以免予提交交强险、车船税纸质凭证。

二是稳步推进实施。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逐步推进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2020年11月20日起,天津、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广东、广西、新疆等8个省(区、市)全面推行。在充分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国推广实施。

三是做好组织保障。试点地方要成立总队、支队领导任组长,科技、车管等部门参与的试点工作组,做好试点的组织实施和协同保障。要积极协调本地银保监部门及保险公司,建立试点应用联动保障和问题快速处理工作机制。

四是建立反馈机制。要建立数据核查异常反馈机制,畅通自下而上、逐层汇聚的交强险核查异常信息的收集反馈渠道,完善与本地保险部门及保险公司联络沟通机制,每周分析通报、协调解决核查失败数据的主要问题,不断提升核查服务平台的交强险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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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已经是我们当下生活的一种必需品,很多消费者可能应为预算有限,或是为了追求性价比而选择一款二手车或者4S店的库存车。当然,如果能选到一款品相好的二手车是非常划算。但是,二手车市场鱼龙混杂,质量参差不齐,所以一定要身怀绝技,练就火眼金睛,才能如鱼得水般选购好车。

今天我们来教大家几个快速鉴别事故车的方式。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事故车,百科中说道:“事故车是指由非自然损耗的事故,造成车辆伤损,导致机械性能、经济价值下降的车辆。“事故车”,一般是指存在结构性损伤的车辆。同时,泡水车、火烧车等也都属于“特殊事故车”这一类。”通俗讲就是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或泡水或被燃烧导致车辆损失,翻新继续在市场中销售的车辆!

第一,掌握静态

所谓观其言知其行,首先从静态外观下手!

看车漆,一般汽车车漆厚度大概90um,而且全身厚度保持一致,这需要用专业工具检测,没有工具可根据车身是否有车漆列横等方式判断。

看玻璃,根据汽车制造年份月份,再根据玻璃的年份判断,当然,要多看几块,如果仅仅是车玻璃被砸,也是有可能不一样的。

看发动机舱,发动机舱礼基本上每个螺丝的固定都有标记,如果有改动,就能看出来,如图:

看拼接缝隙,原厂的每个部位凭借缝隙匀称,且紧密贴合车身,如图:

看内饰磨损,一般来说,一款二手车最不可信的就是汽车行驶里程,现在商家有多重方式能让公里数拉低,但是车内的磨损是真实存在的,如图所示:这是一辆正常使用了4年行驶42000公里的磨损情况。

看车门连接处:事故车更换车门是经常发生的情况,从车门连接处判断车门是否更换过,看图:

看发动机舱,发动机舱一般来说都是灰尘的沉淀,如果出现漏机油,油污严重,部分螺丝缺失等情况,首先确定的就是车况不好。并且部分连接处轻形等,说明发生后事故!

看车身焊接点,我们需要扒开车门胶条等地方,检车焊接点出,一般汽车车身为整体冲压而成,事故车会出现不规则焊接点。同时也通过胶条老化程度腿短车辆使用年限以及是否发生过燃烧和泡水等。

检查底盘,底盘车架是一款车安全部分的重要体现,事故车不可避免会出现褶皱或新的焊接点处理。

4S店和保险公司查维修记录,一般发生事故会有保险记录,4S店也会有维修记录,但这个不是肯定的,部分车主只买了交强险,或者没有选择4S店维修,更有就是直接处理给车贩子,车贩子自己维修处理!但是,改查还是要查的!

除了以上的方法,还可以通过轮胎的制造年份,四条轮胎的品牌花纹,后备箱以及车内地板下是否有生锈来判断。其实,但凭借一点是没办法确定是否为事故车,要综合起来,从细节出发!

二、观察动态

除了车辆静止的情况下做检查以外,我们还要和买新车一样试乘试驾

试驾是个技术活,经验丰富的司机可通过试驾,了解刹车,油门,异响、方向盘的感受等方式来判断一款车的好与坏,同样也能通过听、摸等一些方式来断定是不是事故车。

三、保持心态

那么万一不小心真的买到事故车怎么办?

和4S店或商家协商处理

其实这也是我们首现能想到的,但是问题来了,真的能协商成功吗?根据真实案例,基本上协商解决这类问题可能想很小,一般都会进入第二程序!

走法律程序:

案例如下(来源于网络):

2014年5月7日,刘某在济宁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家用轿车,价格12.8万元。

2014年6月26日,刘某的新车与一辆三轮车发生轻微剐蹭,前往维修点检修过程中,发现车辆曾被补漆。然后刘某找到销售公司交涉,该公司承认该车喷过漆,随后,刘某向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投诉,但投诉未果。

2014年11月3日,刘某发现该款“新车”在特约店销售系统中另有“主人”,属于二次销售车辆,因此刘某再次找到汽车销售公司交涉,但当时双方协商未果。最后刘某起诉至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庭审判

法院审理认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向刘某销售车辆过程中隐瞒了曾经销售给他人的事实,构成销售欺诈,应对消费者承担欺诈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退一赔三的判决,成为全国首例私家车退一赔三案。

这也是我们作为消费者能做到维护自己权利的方式方法,但这条路真的不好走。

告诉大家,买到车龄比较长的汽车时,先做一个全面的检查,对车辆各种油液以及轮胎等进行补缺或更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总结:购车当中,不管是新车或二手车,都有可能会遇到事故车辆,任何时候都要我们消费者擦亮眼睛,时刻保持清醒,不要一位追求低价格之类的。切记保留所有单据,收据等材料,以便出现问题是维权举证困难。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文章标签: # 驾驶 # 二手车 #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