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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管理流通办法 2017,交通运输部二手车公告

tamoadmin 2024-07-09 人已围观

简介1.购买二手车没有发票税务局能代开吗?2.汽车以旧换新是什么意思,换了还能拿国家补贴?3.天津发布启动促进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意见公告4.销售二手车增值税税率5.二手车补交车辆购置税如何计算要补交吗6.企业出售二手车增值税如何缴纳7.公司销售二手车税率及账务处理怎么做截至2019年9月,国四排放的二手车不能在郑州市能过户。根据《河南省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第一条? 自2019年7

1.购买二手车没有发票税务局能代开吗?

2.汽车以旧换新是什么意思,换了还能拿国家补贴?

3.天津发布启动促进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意见公告

4.销售二手车增值税税率

5.二手车补交车辆购置税如何计算要补交吗

6.企业出售二手车增值税如何缴纳

7.公司销售二手车税率及账务处理怎么做

二手车管理流通办法 2017,交通运输部二手车公告

截至2019年9月,国四排放的二手车不能在郑州市能过户。

根据《河南省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

第一条? 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6a或6b阶段标准要求;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燃气汽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6a或6b阶段标准要求。

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公交、邮政、环卫等城市用途重型柴油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6a阶段标准要求。

自2020年7月1日起,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进口的公交、邮政、环卫等城市用途重型柴油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6a阶段标准要求。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6a阶段标准要求。

扩展资料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七条 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省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配合下,可以选择时间和路段,利用遥感检测等技术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抽测。抽测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治理并复检,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其机动车行驶证;复检合格的,当日发还机动车行驶证。

第三十八条 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抽测。抽测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治理并复检。被抽测的机动车停放地管理单位、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员应当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规定:

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和有关维修技术信息。

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按照防治大气污染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在用机动车进行维修,使其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禁止机动车所有人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禁止机动车维修单位提供该类维修服务。禁止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河南省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

购买二手车没有发票税务局能代开吗?

如果你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之前未曾抵扣本二手车,附表一中将车辆销售额填入按3%简易征收的栏次计算销项税额,主表中按3%计算销项税额,在预缴税款中填入已预缴的部分,然后在本期减征额中减去1%的那一部分。

如果之前抵扣过,则附表一中按照17%开具其他发票计算销项税额,同时主表中依然按照17%计算销项税额,然后在预缴税款中填入已预缴部分,然后补缴15%那一部分即可。

扩展资料

纳税申报表,是税务机关指定,由纳税人填写,以完成纳税申报程序的一种税收文书。一般应包括纳税人名称、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计税依据、应纳税款、税款属期等内容。

增值税申报表还有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所得税申报表还有销售收入、销售利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等。纳税申报表由9个附表、中英文双语组成,其中最主要的部分是第一个附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其他为“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月份(或分次)申报表”、“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以及“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纳税申报表

汽车以旧换新是什么意思,换了还能拿国家补贴?

购买二手车没有发票税务局能代开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93号)第二条规定,《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由以下用票人开具:

(一)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包括二手车经纪机构和消费者个人之间二手车交易需要开具发票的,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

(二)从事二手车交易活动的经销企业,包括从事二手车交易的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

(三)从事二手车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司.

《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的通知》(商建字〔2016〕8号)第三条规定,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拍卖企业或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应在以上市场、企业所在地或销售方所在地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现行政策允许开具且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二手车的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第三条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由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国税机关不代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注意:《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只包括二手车的销售价格以及增值税税款.二手车交易市场或二手车拍卖公司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会向消费者收取过户手续费,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也会收取评估费.这两笔收取的费用,不应叠加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而应为消费者另外开具由地方税务局监制的服务业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抵扣吗?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税收缴款凭证,不包括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决定.

天津发布启动促进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意见公告

汽车以旧换新办法,是指由国家财政部、商务部于2009年7月13日正式联合发布的《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规定,四类汽车可享以旧换新补贴,金额从3000元到6000元不等。

汽车以旧换新是指按《汽车以旧换新办法》要求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老旧汽车、“黄标车”和新车均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扩展资料:

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统筹规划,引导企业合理布局、完善报废汽车回收网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向县延伸回收网点,鼓励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方便车主交车和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内承担汽车以旧换新车辆回收工作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名单。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引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加大投入,按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进行标准化改造,提高拆解水平。

第二十二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与财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各地财政部门应当安排工作经费,用于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设立、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相关单据印制以及必要的设备购置等。

第二十三条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引导老旧汽车、“黄标车”提前报废。各地出台的相关政策应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一并执行。

百度百科-汽车以旧换新

中国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全文)

销售二手车增值税税率

8月4日,为落实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在认真研究基础上形成了《天津市关于促进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就汽车消费、家电消费、住房家居消费、文旅体消费、夜间消费、农村消费、会展消费、新型消费及优化消费环境等九大板块,提出了20点针对性措施意见,以致力于大力促进消费恢复和潜力释放,提振我市的消费信心。

以下为天津市关于促进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详细内容: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等文件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住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有利契机,大力促进消费恢复和潜力释放,提振消费信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鼓励汽车消费

1.增加个人专项摇号指标。定向投放2万个个人普通车增量指标,通过专项摇号活动,面向仍在摇号且已累计参加60期以上(含60期)的“未中签”申请人进行配置,中签者须在我市购置新车。(市交通运输委负责)

2.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区对个人购买新能源车给予更大的支持力度。用好用足中央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充电设施奖补资金,加大对小区公共充电桩等领域支持力度。鼓励新增或更新的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公交、环卫、城市物流配送(接入城配平台)等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探索氢能交通领域创新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车在我市大型钢铁生产企业、运输企业、网路货运平台企业等领域推广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搞活二手车市场。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接入线上交易平台,扩大线上交易规模。鼓励新车销售企业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发挥企业品牌优势,推出符合企业标准的二手车。落实国家部署,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取消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家电消费

4.强化家电消费扶持。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针对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等县域六区,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和家电回收等服务网点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区对消费者购置节能、智能型家电产品给予适当支持,引导消费者更新淘汰能耗高、安全性差的电冰箱、空调、电视机、洗衣机等家电产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鼓励开展家电促销活动。积极举办“惠民补贴消费月”“家电购物节”“暖心家装节”等活动,鼓励大型商场、家电生产企业、电商平台等企业以打折、补贴等方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和电子消费产品促销。(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扩大住房家居消费

6.稳定住房消费。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分区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个人购房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下调住房贷款利率,降低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保障住房刚性需求,合理支持改善型需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扩大家居消费。鼓励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房地产暨家装展示交易会,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卖房加赠家装、家具、家电等活动,释放消费潜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拓展文旅体消费

8.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整合优化我市在河、海、港、洋楼以及海鲜美食、跨境电商等方面优势资源,拓展海河游、乡村游、非遗游等,串联“吃住行游购娱”多种业态,精心设计亲海体验、休闲露营、洋楼打卡、乡村休闲、酷享悦动、舌尖食趣等一批主题旅游消费路线。(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各区人民政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文旅市场线上线下合作。加强与大型网络直播平台合作,开展天津文旅产品的直播带货活动,免费在线促销吃住行游购娱等相关产品。高水平开展“你好天津”系列直播活动,做好“天津有礼”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打造“天津有礼”礼盒套装。引导品牌主体创新开展旅游商品线上营销,支持开办电子商务平台旗舰店。(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构建文旅消费新场景。充分利用东疆港水域,发挥船艇运动协会作用,打造东疆港海上运动基地。依托东丽湖优美自然风光,打造东丽湖露营基地。持续开发V1汽车世界,建设集名车展销、驾驶体验、赛车驾训、专业汽车赛事等于一体的汽车产业特色项目。加大对蓟州民宿等特色消费场所的宣传推介,举办五大道咖啡节、东丽湖文化旅游体育节等品牌活动。(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繁荣夜间消费

11.打响“夜津城”品牌。打造“夜购津货”“夜品津味”“夜游海河”“夜赏津曲”“夜嗨津城”“夜读津城”六张名片,引导全市重点商场、商业街、夜市、文旅、餐饮等商户推出形式多样的夜间优惠折扣、新品发布、灯光秀、艺术品鉴赏等活动。支持各区举办夜市、啤酒节、美食节、音乐节等夜间促消费活动。(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丰富夜间活动内涵。继续推进有条件的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以及旅游景区等场所延长开放时间,开设夜间艺术讲座、沙龙、分享会、游园会等。鼓励海河游船在周末和节假日延长营业时间。发布《天津深夜食堂地图(3.0版)》,建立深夜食堂联盟,打造最美“夜津城”好去处、最美夜购门店、最美夜逛商圈。(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激活农村消费

13.加快开展消费品下乡。组织日用消费品、家电、家居、汽车等企业举办“品质消费农村行”活动,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引导一批实力强、信誉好的商贸流通企业通过流动售货车送货下乡等形式,为农村居民提供食品、日用品、小家电、农资等各类商品。(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进农产品进城。引导电商平台加大“津农精品”采销力度,推进“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进城。组织更多品牌农业企业通过参加全国综合性展会、举办地方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会、直播带货等形式,拓展销售渠道,打造“津品出津”品牌。(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做强会展消费

15.安全有序恢复展会活动。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恢复举办会议、展览、展销等活动,助力消费市场恢复。(市商务局、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展销联动。加快引进具有国际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的展会项目,按照展览面积,对展览主办单位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吸引展会向天津集聚。利用自行车、家具、食品等消费品展会打响天津消费品产品知名度,提振消费信心。高水平举办世界智能大会、夏季达沃斯论坛、中国北方国际自行车电动车展览会、中国(天津)国际汽车展览会等展会,提升影响力。(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培育新型消费

17.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培育壮大“互联网 ”旅游、养老、家政、体育、健康、托育等消费新业态。鼓励传统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改造,引导餐饮、商超、菜市场、药店等拓展线上渠道,打造“云上商店”、“云上街区”。引导实体商家利用达人探店、博主种草、用户点评等方式吸引线上客流转化为现实购买力。拓展无接触式消费体验,鼓励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居民社区布局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智慧驿站、智慧书店等智慧门店。(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消费环境

18.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打响海河国际消费季品牌,实行“一区一主题”、“一业一方案”,构建“周周有精彩、月月有新意”的丰富场景。开展“津乐购”消费券发放活动,强化市区联动、政银联手、区域协同,围绕百货、家电、汽车、餐饮等商品开展打折促销。用好寒暑假及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节假日,鼓励开展周末周边、母婴亲子、餐饮美食、民俗集市、夜间消费、文博文创、新品首发首秀等各种形式消费促进活动,支持各类线下实体和线上平台举办店庆、周年庆、网购节等优惠促销。深入开展振兴老字号行动,支持消费品老字号建设旗舰店、体验店,鼓励老字号打造“天津礼物”品牌,做大做强老字号品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优化消费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大宗消费、新型消费、服务消费等重点领域创新消费信贷产品,提供个性化金融产品,支持新型业态发展。推广“商圈融资”模式,鼓励银行机构延期还本付息,向零售、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发放贷款,提供专属金融服务方案。充分发挥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加强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推广“渤银E贷—海河贷”,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严格落实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鼓励引导企业建立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机制和赔偿先付制度。加强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建立消费维权绿色通道,降低消费维权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强化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运用,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本措施中有明确施行期限或其他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来源: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服务业消费处

二手车补交车辆购置税如何计算要补交吗

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是按9%来计算增值税,如果属于简易征收的企业,则是按5%来计算,小规模企业销售不动产,按5%计算缴纳增值税。二手车的范畴。

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是按9%来计算增值税,如果属二手车,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一般情况下,二手车对于二手车经销企业来说是购进来用于买卖的商品,属于存货;二手车对于非二手车经销企业来说就是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二手车销售的主要方式:

一是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

二是通过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

三是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销售二手车;

四是二手车直接交易,即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

二手车交易的基本要求:

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下列法定证明、凭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车辆转移登记手续:买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车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企业出售二手车增值税如何缴纳

车辆购置税一次性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已经缴纳购置税的车辆,在事后的交易中不需要征收,所以正常情况下购买二手车时不需要缴纳购置税。但有些车在购买时减半免征购置税,所以在交易二手车时需要补缴购置税。

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及其相关人员依法应当免税的自用车辆;

(二)列入装备订购计划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

(3)配有专用应急救援牌的国家综合消防救援车;

(4)装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购买的公共汽车、电车;

(6)新能源汽车。(具体车型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录(第二十二批)》,以及已撤销《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录》的车型清单)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车辆购置税,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目前有半挂车为一半的购置税。

为促进挂车运输发展,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于31日联合发布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当这些免税和减税的汽车作为二手车出售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四条:

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免税、减税车辆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让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以计税价值的免税或减税车辆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值为基础,每满一年扣除百分之十。

百万购车补贴

公司销售二手车税率及账务处理怎么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购进或自制时,根据文件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金的,应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购进或自制时,根据文件规定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金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4%)。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3〕37号)的规定,销售的二手车是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值得注意的是,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机关、事业单位等销售二手车。一般情况下,这些单位本来不是国税机关的管辖户,偶然发生二手车销售,应作为临时纳税人按次纳税。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销售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3%),与增值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相比后,确认是否应纳增值税。

4、其他个人(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免征增值税。

销售二手车做账方法

例如:公司处理一辆小汽车,原值65000,已提折旧17495.83,变卖收入15000,公司到二手车市场给买方开了一张6000元的购车发票,发票只有一张发票联,请问怎么做账?

1、公司出售小汽车,收到15000元:

借:银行存款---15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5000

2、转销固定资产:

借:累计折旧--17495.83

固定资产清理--47504.17

贷:固定资产---65000

3、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借: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出售--32504.17

贷:固定资产清理----32504.17

说明:单位按实际收款记账,没有发票或发票金额不符,按买卖合同或协议书做附件。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购进或自制时,根据文件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金的,应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购进或自制时,根据文件规定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金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4%)。“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3〕37号)的规定,销售的二手车是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值得注意的是,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销售2013年8月1日后购进的所有自用机动车,都要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需要注意以下三方面:一是二手车销售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3%)。二是个体工商户二手车销售额应该并入当月应纳增值税销售收入总额,与起征点相比,确定是否应纳增值税。三是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二手车销售额并入当期应纳增值税销售收入总额后确定是否应缴纳增值税。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规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蒋车卖出去怎么处理

借:库存现金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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