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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二手车行有吗_宁波二手车代理律师价格

tamoadmin 2024-07-17 人已围观

简介1.宁波二手车为何比新车还贵十几万?距离2021年剩余不到两周的今天,《宁波晚报》把?奥迪A6L被退罚110万的新闻“又”一次报道了出来。此案的二审(终审)判决日期是2020年9月4日,时逢学生开学,而期末考试进入倒计时的今天,又遭了一次媒体报道的这台车,可以说贯穿了学生党们的一整个学期,也承包了车商们半年的恐惧。如此受媒体“重视”的这台奥迪A6L判决结果如下:(张三车主、李四消费者)一、张三、李

1.宁波二手车为何比新车还贵十几万?

宁波二手车行有吗_宁波二手车代理律师价格

距离2021年剩余不到两周的今天,《宁波晚报》把?奥迪A6L被退罚110万的新闻“又”一次报道了出来。

此案的二审(终审)判决日期是2020年9月4日,时逢学生开学,而期末考试进入倒计时的今天,又遭了一次媒体报道的这台车,可以说贯穿了学生党们的一整个学期,也承包了车商们半年的恐惧。

如此受媒体“重视”的这台奥迪A6L判决结果如下:(张三车主、李四消费者)

一、张三、李四撤销合同;

二、张三判决后10日内退车款276000元,增赔三倍828000元,合计1104000元,酌情扣除车辆使用费30000元,实际支付李四1074000元;

三、李四收到赔偿款后10日内,退车给张三;

四、张三承担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22088元。

五、二审驳回张三上诉,维持原判

文末会给大家简述一下整个案件,在此之前,简单摘录一些判决书里的要素,这些坑车商一定不要踩。

一、装个人

车商装自己是普通车主卖车,妄图摆脱车商“经营者”的身份,逃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文简称《消保法》)退一赔三的惩罚,是不可取的,亦是不现实。

本案中张三的律师是这么说的

张三曾经是A二手车经纪公司的股东,现在A公司注销了,消费者通过中介公司介绍,这个车是由张三“个人”通过中介公司卖给消费者的,是张三的个人转让行为,而非经营行为。虽然说张三名下曾经登记有60+台车,但是不能证明张三是经营者。

法院一方把张三的律师的话抄了一遍,然后认为本案中,张三为经营者:

1、车子买进一个月就卖掉,有差价倒赚

2、曾任法人&股东,说明长期从事二手车经纪

3、名下曾经60+台车,张三未举证自己买车为自用

律师有心为雇主辩护,奈何法官并不吃素,如果辩护程度过于“指鹿为马”,反而会给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张三的种种行迹毫无疑问其一定是个专业的经营者,相信没有人会反驳。

再跟大家分享个事,如果纠纷上升到了打官司,要查“个人”名下曾经有几台车,消费者一方的律师申请法院一封函至车管所即可,最多跑一次。

所以咱车商就实在点车商,非自用商品车在短周期过户卖出和车主历史过户车台数的双重打击下,装个人无异于掩耳盗铃。责任和信誉是自己挣的,逃避使不得。

二、不说

车商们往往喜欢在合同上耍鸡贼,认为一台车只要保证“大梁、发动机、变速箱无大修,无泡水火烧”就可以高枕无忧拍胸脯卖,至于车况可以报的含糊一些,小伤只挑消费者看出来的报,中伤当小伤报,然而这样做的后果往往就是吃不了兜着走。

很难理解?从小老师就教育我们诚实守信,如果一个车商能力范围能做到一份95分的车辆中小伤勘察报告,却只愿意向消费者递交这台车有60分的三大件答卷,那其注定是失败的,也许这些话很难得到大部分车商的认同,甚至有部分车商嗤之以鼻,白武士仅送一句话:做车商莫失了人性,汝知其十之八九告知一二,人干事?人言否?

其实吧,大约有十来部行业规范、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A6L案已经在《刑法》边缘疯狂试探。

在2021年启用的《民法典》中甚至有百余条(超过99的数字显示为“…”)法律法规涉及车辆交易相关事项),维持着二手车的公正良序,里面提到的多为诸如

……

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

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

销售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

不应向最终用户销售未经整备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

值得让人回味的是,买方不仅仅指代消费者,也包括了车商同行之间的交易下家,法令如此,各位心中可有波澜起伏?还是那句话,作为车商,承诺如山,保三大件不能只保三大件,不保的也要告知。其实下文更精彩,本案其实是告知了撞击位置的!但是……

三、不说清楚

本案其实不存在不说的场景,而是出现了一个更高级的用法,业内叫做“不说清楚”,非常“聪明”,可惜反被聪明误。卖车时,车商做了如下事情:

1、张三向李四出具了涉案车辆4s店的维修报告。

2、张三在合同上已经注明了“此车右侧前方有事故,乙方(李四)已确认。”

3、张三告知中介,中介亦明确告知李四,车辆右前方有事故,要求李四对车辆进行检测。

4、李四与中介公司业务员将车辆开至李四朋友处看过(认可车况)后,并让李四按捺指纹。

有的车商看到这可能都惊了,这都能被判退一赔三?然而事实却是4s维修报告仅有刮蹭钣金,但出险记录却存在一次涉及纵梁的大额理赔,且全车气囊都存在问题(下文详提及气囊),张三都未告知。

故法院法官认为:

1、合同签署过程中,张三刻意将4s记录中同位置的剐蹭写入合同,“引导”李四签字画押,对李四造成了误导,存在欺诈。

2、李四的复检认可行为,不能降低减轻或免除张三的告知义务,实锤的知而不告的行为对最终判决的影响极大。

作为车商,不说和不说清楚的在本案的惩罚结果是一样的,白武士曾遇到过一个案子,也是一台奥迪,实际公里数可查到可实锤的已经达到了21万公里,表显里程数6万公里,合同备注“此车调表消费者已知晓”。

但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还原可得知,车商通过语音告知消费者此车之前就是他的地方卖的,卖的时候8万公里,前任消费者调成5万买去开成6万卖回,结果照样退一赔三。

和本案有相同点即“不说清楚”,其本质即故意隐瞒。还在动这方面心思的车商朋友们,劝早收心,“不说清楚”转换成“欺诈故意”的逻辑推敲,大部分律师都能做得到。

四、不服

本案的调解过程可以说是极度不走心,流程如下。

1月李四购得此车。

2月气囊灯亮。

4月查出此车无安全气囊,查出险发现大额理赔,李四亲自找张三要求退车,遭拒。

5月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认为张三隐瞒欺诈,理应28.66万元原价退车;张三不服,张三愿意赔偿李四1万元(不回收车辆),中介公司愿意23万回收此车(事故车正常行情),双方无法谈拢,委员会无强制执行权,调解失败。

其实5月份委员会的介入,李四占理,这份第三方书面文件递交给法院是非常有份量的,甚至可以说,如果不服,可能完败。

宁波白武士学员来参加白武士车商普法培训班的时候,课间给大家分享了一个故事,某宁波车商的一台路虎揽胜存在欺诈隐瞒,消费者和车商在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初步处理问题时,车商愿意原价退车后消费者将车开至车商展厅。

车商以该车有内饰重包、前后杠的小改装拒收此车(消费者的整体改装未涉及动力驱动等大件),因调解无法自愿执行,消费者一怒之下,一纸诉状,退一赔三,一气呵成,车商后悔不已。和本案相比,路虎案调解已初有诚意,而本案在委员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仍然我行我素,最终自尝恶果。

车商朋友们调解一定要走心,本A6L案中,3个月用车时间,车商合计调解愿意24万回购(赔偿1万,车价23万),蒸发4.66万,约占原车价的16%,可谓诚意“满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试问自己有此遭遇对方如此蛮横可心里舒服?

在调解过程中,如有非法院第三方介入且已初步有判决结果,千万不要逞,觉得没有强制执行力的机构就没有公信力,毕竟——

服了,退车款,大不了重新卖一遍;

不服,有概率一赔三,一夜解放前。

最后说一句,一审案件受理费就7000+,判退一赔三;张三不服,申请二审。二审连庭都没开,法官两边问了一圈,二审不开庭审理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4000+……

五、危害人身安全

本案中,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涉案车辆的检测,涉及气囊部分的描述如下:

驾驶舱副驾驶安全气囊传感器插头与连接器处于未结合状态

左侧气囊传感器插头与连接器处于未结合状态

右侧气囊传感器插头与连接器处于未结合状态

上述安全气囊失去保护功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比买事故车更可怕的是什么?买到红车(有人伤亡的车)。

比买红车更可怕的是什么?买到危害人身安全的车。

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本案的A6L属于无气囊状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员舱内的乘员无法得到有效保护,该产品无法做到刑法中的“保障人身安全”,一旦发生因“无气囊”导致的伤亡,有期徒刑并处50%-200%的罚金,这可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处罚严重多了。

判决书中未出现《刑法》,但无疑本案已在其边缘反复游离,亏得没出事。

白武士在这里郑重提醒各位车商朋友,莫以为给气囊组件焊电阻防故障灯亮起/涂黑气囊灯显示面板/拔插头等行为非常“智慧”。没事找上门也许《消保法》,出事找上门可能就《刑法》了。

六、低级错误

本案中存在不止一处低级错误,“心疼”被告车商张三一分钟,律师也许不懂车不专业会如此辩护,但被告张三默许律师的行为确实显得专业性不足了(说好的一年名下60+车的专业人士呢)。

以下内容节选自判决书:?

1、合同仅保证了大梁无事故,张三认为李四所称的纵梁并不属于大梁,因此车辆右前纵梁存在事故,并不代表大梁发生了事故,因此涉案车辆不存在重大事故。

2、张三手中另持有2018年12月,由某第三方检测机构就涉案车辆出具的检车证书,该检测报告显示:该车事故车排查鉴定中在排除重大碰撞前划“×”,在排除火烧和水泡前划“√”,印有“事故车”字样。该检测报告在车身骨架检查中右前纵梁打了划“×”。

根据张三手中持有的某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张三买车前出具的报告,报告上仅显示“事故车”字样,而非重大事故字样。张三认为此车只是事故车,而非重大事故车。

附言:这份报告是张三车商自己提供的,收车进来卖出去之前(车子是19年1月卖的)做的检测,让律师上庭证明自己卖出去的车无重大事故,

低级错误1没啥好点评的,低级错误2几乎接近白给,大家看看就行,实在是不知道从何说起,请律师一定要请专业的。

-END-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宁波二手车为何比新车还贵十几万?

宁波作为中国最大的二手车集散地,紧随其后的是上海。两地的二手车市场如此之深,以至于无数人屈服于此。宁波二手车有多可怕?看看下面四个典型的,你就知道了。

根据消费者偷小便宜的心理,宁波二手车商不断用铺天盖地的网络广告给想在宁波买二手车的人洗脑。宁波市也意识到宁波二手车市场的混乱,并给出指示:只要买了事故车,卖方就要承担车况的三倍。即便如此,还是有不少二手车商敢于冒这个险,依然层出不穷,具体体现在以下四类:

第一类:驱车精装,低于市场价销售。宁波二手车商大肆以废铁的价格购买一辆浸水车,然后运回宁波进行翻新。但是这种车在高速行驶的时候非常危险,很多豪车都是这样回购的。

第二类:二手车金融。

自从Xi安奔驰车主维权后,很多人都听过“金融服务费”这个词。宁波二手车也有猫腻。例如,只有10万元的。有可能二手车店有人冒充银行专员,需要你12万元,这2万元会被纳入二手车商的囊中。

第三类:走私。

宁波二手车的很多经销商利用走私车和水车作为噱头,但结果买家付了定金,但经销商没有货源骗。不仅是宁波,中国的二手车市场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普通人不懂车。二手车信息不一致导致很多买家处于劣势。

第四类:设圈吃违约金。

宁波非法二手车经销商无非是利用合同漏洞为消费者设置违约陷阱,然后以此为借口“吃掉”定金。吃了定金,车商和车主各得一半,然后车商和业务员分四六次。很多汽车经销商得知此事后纷纷开工,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

律师提醒,二手车交易过程中非常重视证据收集。除了常见的房贷被封杀,还有很多套路,比如限牌、全款挑车等等。对于一些性价比极高的车辆,二手车商内部可能已经消化了,所以选车时一定要先“做功课”。这样,宁波的二手车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百万购车补贴

近日报道:如果你关注二手车市场,可能会发现,那些同年份车况最好、价格最低的车,所在地大多都是宁波,总会让人产生捡到便宜的错觉。然而,近日宁波市鄞州警方一举摧毁4家涉嫌的二手车交易行,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4名。宁波二手车交易市场乱象也随之再次被曝光。

调查发现,这种无非是利用合同漏洞,设个圈套让消费者违约,再以此为借口“吃”掉定金。吃掉的定金,车行和车主各得一半,然后车行再跟业务员四六分成。相比前几天我们曝光的“套路贷”,这种手法,可谓“套路二手车”了。

这种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宁波长期存在,已经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是制度漏洞还是监管不力?这样明目张胆的,真的管不了吗?

2016年年底,家住杭州萧山的姚勤树在某二手车信息发布平台上看上了一款奔驰轿车,信息显示这辆车在宁波,行驶里程不到一万公里,价格比当时的新车低了5000元。考虑到这款车卖的紧俏,到4S店买新车至少要等两三个月,姚勤树决定看看这辆二手车,但他没想到:“新车的指导价是43.5万。没去看车之前就谈了,是43万。走到半路上他们打电话说别人要定了说43.5万,结果到了宁波又说44万。”

想想都到宁波了,也不差5000块,姚勤树一狠心还是决定买下来。双方签了合同,姚勤树交了39000元的定金,准备办理按揭然后提车。“他就跟你说,我们会找银行的工作人员过来跟你签单的,开始说利息是5厘,手续费大概9000元。定金一交完蛋了,光按揭手续费就变成48500元了,利息是另外的,9厘,最少也要4、5万。”一下要多付十几万,姚勤树认为不合理,坚决不同意交易,“肯定不同意啊。但是合同上面写了,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过户,如果不能过户,就算违约,定金就被他“吃”掉了。你要去退定金的时候,店里立马就来20—30人,满身纹身的大汉围着你,也不动你,我就被围过。”

姚勤树这才意识到入了商家的圈套:“?1月3号我去报警,1月6号他们就把车卖掉了。就是说,7个工作日你没完成过户,他们立马把车往下家卖,如果下个客户没有买的话,再卖下个客户,就不断坑人。把你的定金、首付十几万坑过去之后,你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把这个车买下来,就比市场价贵了10几万,那你也没辙。”

当时,姚勤树跟十几个有相同遭遇的人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他们先后找到宁波明楼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但都不了了之。姚勤树最后不得不请律师打官司,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当地法院的调节下,他要回了32000元。“很少有判的,多数都是调节掉的,调节之后多少拿一点。算了,不想再折腾了,很多人折腾很久了,有被骗30万的,一分钱都没拿回来。”姚勤树回忆道。

袁兴介绍:“有一家叫“铭豪”二手车店,报警量特别大。我们就针对这家二手车行展开调查,通过回访受害人发现有这种套路,最后就是吃定金。”

袁兴说,本周内他们将把犯罪嫌疑人移交检察机关。原宁波市二手车经纪行业协会秘书长陈洪介绍,他2016年在协会任职时就多次就二手车交易乱象向宁波市相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但未引起重视。他认为,宁波二手车市场乱象的根本原因是没有制度制约,监管部门不作为:“搞运动式的整治是不行的,总要有个法规,有公平的游戏法则。二手车交易必须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买卖双方到哪里开,那你就要审核合同,规范一下。”

宁波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周丽娟说,其实消保委很早就注意到合同争议问题,去年7月,宁波市场监管局、商务委、消保委联合制定印发了《宁波市二手车买卖中介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了出卖人、买受人、中介方三方权利、义务与责任,其中明确,要在签订合同之前,把按揭费用用书面形式告知消费者。但问题是,大多数二手车中介对这份标准合同并不买账。

“三方合约,他们就没使用,不想用。去年7月份正式定稿,改了五稿。”周丽娟介绍:“到现在,有的消费者来投诉时,发现拿的还是原来的合同。标准合同只能推广使用,不能强制使用。”

二手车交易套路多,律师:重视取证

除了常见的按揭受阻之外,还有上牌受限、全款提车设限等多个套路。宁波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海平认为,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取证。另外,卖方常常会让买方交一部分钱作为押金或定金,交这个钱一定要谨慎,因为一旦交钱就会被牵着鼻子走了。

吴海平提醒消费者:“看到性价比特别高的车可能就轮不到你买了,二手车商肯定就自己内部消化掉了,看到这样的车一定要注意;如果说碰到这种情况,合同签好,对于一些细节,光说是没用的,一定要写在上面,无论是他违约还是你违约都是明确的事情,最后可以走民事诉讼。”

文章标签: # 二手车 # 车商 # 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