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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公司减税政策,二手车公司所得税

tamoadmin 2024-07-21 人已围观

简介1.二手车交易税收费标准20222.二手车税率是多少疫情后的二手车行业现状在“中国汽车流通行业蓝皮书论坛”上,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表示,此次二手车减税政策有利于培育经营主体成长、市场规范发展、调整汽车消费结构,并有利于建立汽车消费梯次、活跃二手车交易,打通汽车市场消费链条,从而拉动经济增长。流通协会方面认为,“对二手车经销企业按0.5%征收增值税政策”可主要理解为:一、个人之间交易免征增值税二、个

1.二手车交易税收费标准2022

2.二手车税率是多少

二手车公司减税政策,二手车公司所得税

疫情后的二手车行业现状

在“中国汽车流通行业蓝皮书论坛”上,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表示,此次二手车减税政策有利于培育经营主体成长、市场规范发展、调整汽车消费结构,并有利于建立汽车消费梯次、活跃二手车交易,打通汽车市场消费链条,从而拉动经济增长。

流通协会方面认为,“对二手车经销企业按0.5%征收增值税政策”可主要理解为:

一、个人之间交易免征增值税

二、个人之间交易以及居间服务仍然要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

三、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商品车按照销售额的0.5%纳税,公司开具的可以过户

四、二手车经纪公司的居间服务不在征税范围之内

五、减税后,税负成本降低,二手车经销企业可以将零散的私下交易变为企业行为

目前,我国二手车经营主体仍普遍呈现小、散、弱的状态。据流通协会提供的1271家经营主体数据,交易规模在10万辆以上的仅有11家,占市场总数的比例为0.6%;交易规模在5万-10万辆区间的有26家,占比为1.5%;交易规模在2万-5万辆区间的有58家,占比为3.4%;而交易规模在2万辆以下区间的比例则高达94.5%。

三四线市场的回暖速度更快,发现受疫情影响程度不同及各地消费水平差异,各省份购买二手车需求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根据德易车3月份运营数据显示,从分城市级别来看,环比1月份,2月份一线二线城市的份额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三线、四线、五线以下城市实现微增。其中,广东清远、贵阳、昆明等城市因受疫情影响程度较轻,三个城市线索量实现增长,市场需求微增。而湖北、北京地区属于疫情防控重点区域,绝大部分市场还未复工,由于正常的生活与经营节奏被打乱,市场需求恢复的时间会久于其他省份。

目前各大区域的的车商基本已全部复工,但部分城市车商对目前市场交易恢复信心不足,在收车这块表现比较偏保守,一是不敢大批量收车,二是收车压价现象比较严重。他指出,一二线城市外来人口较多,交易恢复较三四线会相对缓慢一些。受疫情影响较小且主要消费群体为本地人的三四线城市,市场消费恢复最快,几乎趋向正常水平。以广东清远城市为例,该地本身疫情并不是特别严重,2月10号以后就陆续有车行开工,3月初基本90%的车行都已恢复了正常经营。由于清远城市具备较好的经济基础,消费者具有更高的消费能力,相对更高的疫情防控风险,进一步激发私家车的消费动力,基于家庭安全出行需求的的增换用户,以及非限购城市的首购用户,加强了这些用户的需求转化。

数字化升级是关键二手车销售行业的自我优化,是应对防疫期间行业低迷的必然举措,而数字化升级是其中的关键所在。数字化意味着二手车整套业务流程的数字化,线上销售、线下追踪、实时服务、门店全覆盖、企业管理、员工表现等都囊括其中。数字化意味着二手车行业的自我优化。

二手车交易税收费标准2022

今天,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二手车转让增值税吧。

四种常见的二手车转让情况:

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

个人销售二手车;

二手车经销企业。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

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分为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属于以下情形的,按适用税率13%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2013年8月1日起取得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并且按规定已抵扣过进项税的。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属于以下四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减按2%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

三、个人销售二手车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四、二手车经销企业

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讲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

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直接开具给购买方;

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现行优惠政策:自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该优惠政策,不含二手车在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

内容来源中国税务报新媒体,深空网整理发布。

二手车税率是多少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调整了二手车交易的征收率,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明确了具体征管问题。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3年8个月期限内,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src="s://p.64365/zs_content_img/0/228/5.jpg"/>?_

一、二手车交易税费新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调整了二手车交易的征收率,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明确了具体征管问题。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3年8个月期限内,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仅限于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

(一)不适用的三种情形。

1、二手车经销纳税人销售其自用的;

2、二手车经销纳税人收购二手车自用后再销售的;

3、非二手车经销纳税人。

(二)不适用三种情形的计征方式。

1、国税函[2009]90号规定,按销售自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3%减按2%计征,应开普票,不得开专票;

2、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要核对当初是否为小规模、是否未抵扣,历史数据可能会翻十几年前的旧账;如果是先作进项转出,后又抵扣的,难以核实。

3、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

4、已废止的财税〔2013〕第3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2013年8月1日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般纳税人自2013年8月1日起购进使用后再出售的,应适用13%税率,可开专票。应抵扣未抵扣的,应按13%;只有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才可适用3%、或按3%减按2%。

二、二手车过户的基本流程

1、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方能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请注意证件是否齐全,是否与车主一致。如有不符,应当由原车主提前变更。

2、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相关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3、持旧机动车交易和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行驶、登记证的变更或转籍。特别要注意交易车辆有无违章或未处理的事故。

4、持已经变更的登记证、车辆行驶证,前往购置附加费大厅办理购置费的变更或转籍。

5、变更养路费车主姓名或转籍。注意查看购置费档案是否健全,养路费是否欠缴。

根据税法规定,车辆、船舶发生过户、迁移的,应于发生过户、迁移之日起30天内,携带当年度的纳税凭证、“机动车行驶证”“船舶所有权证书”分别到迁出地和迁入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涉税事宜。而当年度未缴纳车船税(或以前年度有欠税)的,须完税后再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三、二手车交易税费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为促进汽车消费,现就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已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17%税率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17%。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三条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四条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文章标签: # 二手车 # 增值税 # 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