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二手车买卖 二手车买卖

二手车交易时保险怎么办,二手车买卖保险如何处理

tamoadmin 2024-05-15 人已围观

简介法律分析:二手车保险过户是对保单内容进行变更,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写一份汽车保险过户申请书,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新旧车主名称和过户原因,并签字或盖章,并需要新老车主一同在场;2、带上原保险单和行驶证,找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部门,他们将出具一张变更被保险人的批单,上面写明被保险人的变化情况,这样就完成了汽车保险过户手续。3、索赔时,这张批单要同原保险单一起使用方有效。一般来说办理汽车保险过户有两

二手车交易时保险怎么办,二手车买卖保险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二手车保险过户是对保单内容进行变更,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写一份汽车保险过户申请书,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新旧车主名称和过户原因,并签字或盖章,并需要新老车主一同在场;

2、带上原保险单和行驶证,找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部门,他们将出具一张变更被保险人的批单,上面写明被保险人的变化情况,这样就完成了汽车保险过户手续。

3、索赔时,这张批单要同原保险单一起使用方有效。

一般来说办理汽车保险过户有两种方式:第一种主要进行保单要素的一些批改,关键是批改被保险人与车主。所需要的资料比较简单,带上保单和车辆过户证明,由原来的车主到原来买保险的保险公司营销网点去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一、房子过户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的产权证;

4、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如因买卖而过户,为买卖合同;

5、需要的其它材料。

二、房子过户的流程为:

1、确认产权。

2、签订买卖合同,交付定金,但定金并不是直接交到房主手里的,而是交给中介公司保管。

3、拿到购房合同后,带上身份证等个人资料,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

4、先交付首付款,然而填写银行贷款申请表,由银行进行审批。

5、银行审批通过之后,前往房产交易管理所办理过户手续。

办法

1、首先需要到车管所进行私家车的过户。

2、然后携带交强险变更手续,过户完毕之后行驶证,二手车交易发票,交强险保单,原交强险投保人的身份证,以及新车主的身份证,到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过户。

3、保险公司会免费做批改程序,并且打一张批单,上面写着类似文字:因车辆过户,我保险公司同意自XXX(做批改的第二天)保单号为XXX的保单,被保险人由XXX变更为XXX,车牌号码由XXX变更为XXX,行驶证车主由XXX变更为XXX,其他事项不变,特此批改。

4、这样就算变更完毕,由新车主拿着批单和原始保单,至此过户完毕。

二手车交易之后应该及时的办理交强险的过户手续,投保人转让后不包括因保险转让而造成的损失赔偿,不包括被保险人转移后的赔偿。另外,转账不需要交钱,属于保险公司的后续服务。办理车辆管理信息或换领驾驶证时,最好持原车主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不进行保险过户,发生案件是会影响赔款。不过户把保单的被保险人变更为新的车主的话,那么保险公司的系统里面默认的被保险人是原车主,被保险人默认为受益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会影响理赔打款。

办理交强险需要的资料有:

1、行驶证;

2、二手车交易发票;

3、交强险保单;

4、原交强险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身份证;

5、新车主的身份证。

二手车过户后交强险没过户不能年审,如果说交强险没有缴纳或者说已经到期,那必须要缴纳交强险之后才可以继续的办理审车程序的。在审车的时候,车管所考察的是看看汽车的交强险有没有缴纳,或者说有没有到期,假如没有到期,不管交强险上面的名字是原来车主的名字还是新车主的名字,都是可以办理审车程序的。那如果说交强险没有缴纳或者说已经到期,那必须要缴纳交强险之后才可以继续的办理审车程序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的,因转让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文章标签: # 过户 # 保险 # 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