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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本地过户,二手车本地过户流程

tamoadmin 2024-05-15 人已围观

简介一、异地买二手车怎么过户到本地1、异地买二手车过户到本地的流程如下:(1)车主需要将二手车辆转移到过户的验车处,对二手车辆进行外检,然后把车辆停好之后,就可以进入大厅办理其他手续了;(2)车主需要支付之前二手车辆的拓牌等费用,同时需要查询二手车的信息以及违章行为,如果存在违章未处理的情况时,车主就需要去车管所处理车辆违章事件;(3)然后车主在过户大厅要提交自己的相关材料,然后就会领取到一张二手车买

二手车本地过户,二手车本地过户流程

一、异地买二手车怎么过户到本地

1、异地买二手车过户到本地的流程如下:

(1)车主需要将二手车辆转移到过户的验车处,对二手车辆进行外检,然后把车辆停好之后,就可以进入大厅办理其他手续了;

(2)车主需要支付之前二手车辆的拓牌等费用,同时需要查询二手车的信息以及违章行为,如果存在违章未处理的情况时,车主就需要去车管所处理车辆违章事件;

(3)然后车主在过户大厅要提交自己的相关材料,然后就会领取到一张二手车买卖合同,填好之后,就可以办理“转移受理”手续了;

(4)办理“转移受理”的时候,车主需要出示机动车转让申请表、驾驶证、二手车买卖合同等资料,然后提交给大厅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后,二手车过户就完成了。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属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转入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二、异地迁户口怎么迁

可以根据以下流程办理:

1、把落户申请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

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

买二手车过户的流程如下:

1、来到过户大厅后,出示相关材料领取一张《XX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自填写资料。填写后,拿上以上所有的资料就可以去办理“转移受理”;

2、直接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并缴纳费用,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这些办完后,可以将车停到停车场,进入过户大厅办理手续;

3、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另外,过户费各个交易市场略有不同;

4、车主把相关的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如数上缴,并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即可。

下列车辆禁止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

1、已报废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2、在抵押期间或者未经海关批准交易的海关监管车辆;

3、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的车辆;

4、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

5、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架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或者有凿改迹象的车辆;

6、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

7、不具有第二十二条所列证明、凭证的车辆;

8、在本行政辖区以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

9、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车辆。

法律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

第二十二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现车辆所有人应当凭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二十条

下列车辆禁止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

(一)已报废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二)在抵押期间或者未经海关批准交易的海关监管车辆;

(三)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的车辆;

(四)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

(五)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架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或者有凿改迹象的车辆;

(六)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

(七)不具有第二十二条所列证明、凭证的车辆;

(八)在本行政辖区以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

(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车辆。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发现车辆具有(四)、(五)、(六)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

对交易违法车辆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文章标签: # 车辆 # 机动车 # 二手车